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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胡志明市宣布征收港口基础设施费

发布时间:2022-04-02    359 次浏览

 

胡志明市宣布,将从4月1日开始征收港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费,以筹集资金发展港口周边的道路。最低收费为每吨15,000越南盾,最高收费为每40英尺集装箱440万越南盾。

对临时进口的转关货物、保税仓储货物、过境转运货物,港口基础设施使用费为:

在胡志明市外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费用为:

对于在胡志明市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收费为:

4月起,胡志明市宣布征收港口基础设施费

用于国防、救灾等目的的货物免交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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