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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围填海,被一刀切了吗?

发布时间:2022-09-27    332 次浏览

 

近日,某港口围填海项目获自然资源部审查,获准继续填海的消息引发高度关注。要知道,自2018年“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发布后,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如今新增的围填海项目已是屈指可数。这项曾经让港口趋之若鹜的建设工程从哪里来,又将到何处去?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港口围填海的那些事儿。

从哪里来

所谓围填海,是指因为土地使用出现紧张或者因需配合规划等原因而需要将海岸线向前推,用人工建设的方式扩充土地面积。

我国自东汉时期就有修建海塘的记载,唐宋时期规模逐渐扩大,开始出现围垦滨海滩涂的开发工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地矛盾突出,我国开始了长期的围填海活动,从盐田围垦逐渐过渡到港口工业。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围填海建设达到高潮,辽宁、河北、山东三省率先发力,将原本的滩涂延伸向海,营口港、丹东港、秦皇岛港、曹妃甸港、日照港等等港口也正是在那时从一片滩涂步步扩容,走向深水港口之路。而南方港口中,诸如广州港南沙港区、北部湾港部分港区也均是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围填海后,才逐步开始开展港口、码头和工业园区的建设。

围填海在增加土地面积、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国港口的发展,为许多原本水深条件不足的港口提供了建设深水泊位的机会。例如我国北方最大的人工港口天津港,便是通过围填海的方式将主航道水深拓展至21米,如今可满足30万吨级原油船和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船靠泊。

但不可否认的是,围填海工程是一把双刃剑,对海岸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此外,盲目地填海造地后却不加以开发利用,使得土地空置现象严重。因此,2018年后,我国开始严格管控新的围填海项目,并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到何处去

虽然自2018年后便鲜有听闻哪家港口新获批了围填海项目,但该管控措施并非一刀切禁止,只是在项目本身和程序审批上有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项目本身要位列国家重大水运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740号),国家重大水运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1、具体项目名称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国家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中的港航设施项目;

2、具体项目名称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港航设施项目;

3、具体项目名称列入《“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港航设施项目;

4、具体项目名称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的港航设施项目;

5、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支持的重大港航设施项目;

6、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大港航设施项目。

在符合上述要求后,再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程序报送项目用海申请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提出审核意见后,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据港口圈(gangkouquan)了解,目前,海南省政府正在向自然资源部报送用海申请,建设面积共207.86公顷,分为码头前沿作业区、集装箱堆场、辅建区、海关查验区、疏港道路等部分。南通港、黄骅港也在积极筹备申请当中。

毋庸置疑的是,围填海带来的泊位水深条件、港区用地面积增加等优势显而易见,但是我们也需看到其背后所需付出的代价,一方面,填海造陆的成本动辄高达百亿,并且每年还需花上亿元清淤维护,对于小型港口码头来说并非经济之选;另一方面,大多数港口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承担着维护生态发展的社会责任。如何在围填海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是我们长期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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