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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查处一起散货船载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07    163 次浏览

 

5月4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查处一艘巴拿马籍散货船违规载运干粉灭火器案件,这是烟台海事局近年来查处的较为少见的散货船载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

当日,烟台芝罘海事处“大交管”中心发现巴拿马籍“S”轮在节日监管“薄弱时段”进行件杂货装载作业,立即第一时间派发任务对该轮实施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该轮已装载51个集装箱,但船员对集装箱内货物知之甚少,遂要求船方联系公司提供更详细的舱单和报关信息。在对多份中英文货物信息反复对比后发现,舱面一集装箱货物清单中出现了“灭火器”,执法人员立即对目标箱进行定位,要求船方协助开箱查验。虽然集装箱内有其它货物遮挡,执法人员坚持掏箱检查确认。经最终核实,该集装箱中部位置载有300个干粉灭火器,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的2.2类危险货物。

由于该货物托运人涉嫌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5月6日,烟台芝罘海事处组织辖区件杂货码头、航运公司、货代等企业召开政策宣贯会,解读散货船载运集装箱海事监管要求、普及危险货物基础知识、宣贯船载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据了解,烟台港作为中国对非贸易第一口岸,对接几内亚及西非经济建设需求,散装船载运集装箱货物需求旺盛。同时,中非航线集装箱班轮少、运费高,基于实际供需需求,部分危险货物可能会按照普通货物搭载散货船运输,烟台芝罘海事处于2024年4月起对散货船载集装箱开箱查验,将散货船载集装箱谎报瞒报作为监管重点。同时严格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化船载危险货物“六问六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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