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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跨境电商发展迅速 一季度进出口额超3亿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314 次浏览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中国将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2020年,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31.1%,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46.5%。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活力和发展潜力。


近年来,云南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8年7月,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开展以“一区两中心”(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跨境电商园区体系及监管场所建设,云南跨境电商正式起步。


2021年一季度,云南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255.48万票(件),进出口额3.8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23倍。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改革成效明显。  


区域合作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也在逐步推进。建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门户、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商务门户、GMS跨境电商合作平台,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议定书法律文本及项下政策文本数据库,自贸区11个国家的货物贸易产品税率电子化服务系统,网上东盟跨境电商平台与云南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目前正推进B2B交易撮合服务。  


此外,云南还坚持以创新模式开拓市场。2020年成功举办中国(云南)-越南企业网上对接会、中国(云南)-缅甸农副食品、五金家电企业线上对接会,通过“云会议”模式,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跨境电商园区充分利用腹仓货运和全货机货运相结合,推出“客改货”和货运包机业务,为跨境电商企业开辟出口货物运输通道。鼓励企业建立海外仓、边境仓。支持云南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走出去”,在周边国家建立海外仓、体验店,培育自有品牌,拓展营销渠道。


下一步,云南省还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借助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等政策叠加优势,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实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创新模式,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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