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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跨境电商物流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4    637 次浏览

 

3月4日消息,据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消息,近日,该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2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提出21条具体发展措施。

《若干政策》提出,要加强跨境电商企业物流发展,推动邮政国际互换局、邮政监管中心、呼和浩特国际邮件集散分拨中心、呼和浩特国际快递物流港和呼和浩特综合海外仓建设,完善物流体系,支持呼和浩特白塔航空口岸积极开通新的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
同时,对企业从口岸到呼和浩特市的跨境电商进口货物和从呼和浩特市发往口岸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产生的内陆物流费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牵头,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发挥邮政业在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作用。
据《国际快递物流网》了解,去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其中就提到, 要补齐跨境电商物流发展短板,发挥国际邮件交换局作用,建立邮政系统开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统计平台,切实提升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实现国际小包、邮政快递的通关便利化。
此外,该方案还指出,要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等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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