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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EMS/EUB违禁品提醒

发布时间:2019-04-22    886 次浏览

 


中国邮政国际EMS/EUB通知
近期安检发现违禁产品和禁寄品的货物(如弓箭、刀具、枪支配件、易燃易爆液体、纯电池、充电宝、粉末,香烟,火机等),即日起,一旦发现违禁品,将会扣货不退运费处理,请广大客户严格执行不予收寄违禁产品,以便保障货物的上网和投递时效。
重申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文件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文规定,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有关事项:
一、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二、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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