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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报!海关又查获121吨“烟花爆竹”瞒报出口!船公司警告:切勿心存侥幸...

发布时间:2024-02-05    62 次浏览

 

短短一两个月,海关已通报查获多起出口烟花爆竹瞒报夹藏案件。屡禁不止的伪瞒报行为,很多货主货代依旧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海关发布又通报了!近日武汉新港海关连续查获5批次伪瞒报的烟花爆竹,共计约121吨。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在高温下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据悉,上述烟花爆竹申报为“玻璃壶套装”“书包”“不锈钢保温杯”等常规商品,查验时发现图像异常,经人工开箱发现集装箱内仅箱门处摆放少量申报货物,其他货物均为未向海关申报、无任何危险品标志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烟花爆竹。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中远海运集运:切勿心存侥幸,实施谎报瞒报以及串货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中远海运集运发布:关于重申正确申报货物信息的告客户书。

近期,国内连续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及其恶劣。火灾事故同样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中的重大风险隐患之一,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货物本身危险性质、包装不当、野蛮作业和谎报瞒报引发。在此,再次提请托运人,务必遵守托运人义务,如实申报托运货物信息,做好包装、装箱质量保障,切勿心存侥幸,实施谎报瞒报以及串货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被认定违反与我司的订舱协议,按《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谎报瞒报预防与处置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对遭受的全部损失向托运方进行追偿。详情如下: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一类危险品,以夹藏、伪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海关海事严查,船公司重罚之下,但是,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层出不穷,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瞒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着罚款,更有可能担负刑事责任,相关货代企业一样可能会受到牵连。在此提醒广大发货人,一定要如实申报!海关、海事、船公司等一直都在严查危险品瞒报等行为!切勿瞒报夹藏!各位货代朋友们再给客户们提个醒!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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