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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报瞒报,出口集装箱藏匿37吨“炸药”

发布时间:2021-10-20    398 次浏览

 

10月16日,海关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关所属东渡海关连续查获两批伪瞒报品名试图闯关出口的烟花爆竹,共计2625箱,重约37吨。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据了解,近日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一批"玻璃制品"。海关关员例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第一排货物用纸箱包装,而后排货物却用编织袋包装。“为什么同一种货物会用两种不同的包装?”警觉的现场关员立即对货物进行开拆查验。


开拆后发现,果然另有乾坤。海关人员发现后排编织袋内装满了烟花爆竹。其中部分烟花爆竹包装简单,没有张贴任何危险品标识,属于“三无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关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将货物封箱后转移至专用危险品堆场。


伪报瞒报,出口集装箱藏匿37吨“炸药”


为确保安全,东渡海关迅速对同船次货物开展紧急排查,成功发现另一批申报为“陶瓷制品及餐具”的出口货物实际为烟花爆竹。经连夜清点,两批烟花爆竹共计 2625箱,总重约37吨。


据行业人士介绍,集装箱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经暴晒后内部温度可达70摄氏度,缺乏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具有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37吨的非法烟花,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伪报瞒报,出口集装箱藏匿37吨“炸药”


早在2018年上海港就曾查获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瞒报出口案,5个集装箱6000余箱申报为“垃圾桶”的烟花爆竹,火药总量约为70余吨。其中,出口商、货运代理、报关行、物流运输等4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到五年。


伪报瞒报,出口集装箱藏匿37吨“炸药”


海关提醒


烟花爆竹为第1类爆炸性危险货物,必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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