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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L全面回击BBBY:这事不归FMC管

发布时间:2023-05-31    23 次浏览

 

大约一个月前,美国最大的床上用品零售商店Bed Bath & Beyond(以下简称BBBY)因为两件事上了新闻:申请破产保护、向FMC控告OOCL并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前者的原因很复杂,在此不做讨论,我们看看后面这件事的进展。

众所周知的原因,这几年货主向FMC投诉船公司违约并要求巨额赔偿的例子越来越多。纵观最近几个案例,货主列举船公司“违约”行为的投诉状一般是这样的思路:疫情期间船东故意人为制造舱位紧缺,推高运费,然后船司违约,不按约价(疫情期间约价远低于市场即期价)给舱位,货主被迫支付超高的市场即期价出货,因此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除了约价舱位的缺失,船公司经常不合理收费,导致货主付出巨额的堆存费和滞柜费。

货主们的主张几乎大同小异,因为上述问题在疫情期间非常普遍。去年美国海运改革法案OSRA2022的通过,货主受到极大的鼓舞。BBBY主张OOCL“违规”行为没有什么特别,具体来说是三个方面:2020和2021年度的MQC没有达标;不合理使用旺季附加费(PSS); 不合理的detention/demurrage 收费。最后,BBBY 向OOCL 索取至少3100万美元的赔偿。BBBY 几乎同一时间在纽约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阳明海运赔偿至少780万美元。

一个月后,OOCL的“反击”来了。5月22日,OOCL回应了BBBY的投诉,逐项驳斥或否认违规的指控。

OOCL的回应信一共18页,跟其他案例一样,都是逐句逐段回应,行文是这样的:

一起看一下OOCL的陈述和回应。

关于MQC的问题, BBBY 声称2020年度的MQC是2100FEU,最终缺舱(shortfall) 624FEU,BBBY 因此付出的额外运费是220万美金。2021年度的MQC是3796FEU, 舱位缺口1363FEU, BBBY支付的额外运费高达940万美金。

OOCL 先是承认了2020年和2021年度签约时的MQC数量,但是,重要的信息来了。OOCL 声称后来双方同意改小了MQC,修改后的合约也在FMC备案了。既然MQC已经修改了,就不存在MQC shortfall 的问题。信中没有说明修改MQC的理由,但是合约期间修改MQC的数量是很常见的事情。通常由一方提起,双方同意后修改合约。

紧接着,OOCL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主张:“There were no monthly or quarterly carriage requirements or guaranteed space per sailing in the contract,” “BBBY is asking the [FMC] to invent contract requirements that were not bargained for or agreed to.” 什么意思呢?OOCL 认为合约里并没有具体规定船公司每个月、季度或者每水船必须要保证多少舱位,BBBY 等于要求FMC“发明” 双方并没有商议或同意的合约条款。

换句话说,既然没有具体的舱位保证,很难去证明违约行为。一般的合约只有一个总的MQC数,并没有规定每周或每月的舱位数量。通行的做法是MQC除以52,得出每周大概的舱保数,但这只是个指导数,不代表每周船司会提供一样数量的舱位。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既然只是一个总体的MQC,理论上来讲,船公司可以在合约的最后一天提供剩下所有的舱位,如果货主无法用完舱位导致MQC的shortfall,船公司就不算违约。当然,这么说、做听上去很不讲道理,实际上也没有船司这么操作。不过,前几年一个类似的案例法院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判的:船司控告货代没有完成MQC,要求赔偿。好像官司打了整整十年,最后法院的判决是货代无需赔偿,因为船公司在合约到期前把航线撤了。合约没有规定货代每周要订多少货,只有一个总的MQC数。理论上来说,货代可以在合约有效期内的最后一水船补齐MQC shortfall的货量(虽然实际不太可能),但是由于船司把航线提前撤了,导致货代无法履约,因此货代不算违约。实操归实操,法律归法律。

OOCL 还提出,如果是合约违约问题,这事不归FMC管。回应信援引美国法典的46 U.S.C. § 40502(f) 的规定,“the exclusive remedy for an alleged breach of a service contract (including any causeof action premised on the obligation to meet one\'s service contract commitments) is “an action in an appropriate court,” not the Commission.” 大意就是违约行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而不是通过FMC。

同时,OOCL认为,直到去年美国国会通过OSRA2022,FMC也没有监管舱位分配合理性的权利。BBBY提出的“违规”行为发生在OSRA2022通过之前,因此OSRA2022的条款并不适用。最后OOCL恳请FMC无视BBBY的投诉,并赔偿被告人的律师费。

市场的高潮已退,后遗症却还在。类似的案子不会是最后一个,MQC shortfall 的问题一直以来都非常普遍。船公司合约完成率100%或以上的比例有多高?问问船公司的销售就知道了。因为这个事情要打官司的倒是非常少见,去年开始类似案例增多的原因无疑是因为标的物的价值变得无限大。之前说过,假设货主因为船司给不够约价的舱位而走市场即期价,但市场即期价只是比合约价高出100美金(而不是1万美金)一个柜子,试问还有多少货主会因此去告船公司违约?当然,货主有控告的权利,船司也有维权的决心。事实一再证明,合约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舱位管理的)并不是摆在那里看看的,真要打起官司来,大家按章办事。只是有一点:合约条款的模糊性并不是永远有利于一方,市场的变幻起伏决定了这种模糊性是把双刃剑,谁都有可能得益,谁也有可能受损,没有包赚不赔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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