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山东拟立法整治超载超限,一年内违法超限3次将被禁止跑运输

发布时间:2022-08-08    99 次浏览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据悉,《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三条,主要规定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通行治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草案》一方面坚持关口前移和全链条监管,从车辆生产、销售、登记、年审、改装、维修、检测、报废回收等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规定了相关部门的管理举措。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从货物装载、配载源头上推动形成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合力。

另外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货物运输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不予重新配发。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物运输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