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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水域有两艘船未能遵守IMO 2020

发布时间:2020-01-15    428 次浏览

 

 标准保赔协会(Standard P&I club)表示,自2020年1月以来,中国海事安全管理局(MSA)发现两艘在中国水域的船舶因使用不合规燃料而违反了新的硫磺法规
 
据通知,第一艘船在中国青岛接受港口国监督检查时,MSA核实使用了含硫量为0.6777%的燃油。
 
第二艘船停泊在厦门时,MSA发现它正在燃烧不符合规定的燃料。在更换了符合规定的燃料后,这艘船已停泊了近6天。
 
然而,很可能是先前的高硫燃料残渣残留在发动机燃料系统,导致排放超过中国ECA的限制。该船被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来净化燃料系统。
 
目前还不清楚MSA是否会对这些船只进行罚款。
 
根据中国《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实施计划》,国家海事局将根据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理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船舶处以一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下罚款。
 
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内河航行船舶的含硫量不得超过0.1%,而在海南等排放控制海域航行的船舶,含硫量不得超过0.5%。
 
此外,在中国的排放控制区域,禁止船舶排放开环洗涤器的水。国际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不得携带不符合规定的燃油。
 
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外国船舶携带不一致的燃油可能需要在中国海域排放不一致的燃油,如果允许挂港的MSA保留与承诺不一致的船上燃油信声明将不会使用它在中国管辖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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