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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连通“长三角” 天津市首个船舶通检互认证书发出

发布时间:2024-11-01    36 次浏览

 

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10月30日,浙江籍散货船“三协之星”轮的船东代表来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港航管理局窗口拿到了该船年度检验证书。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开展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后,“京津冀”地区完成的首艘通检互认船舶,标志着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正式在天津拉开帷幕。
10月25日,在接到浙江籍散货船“三协之星”轮的咨询电话后,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第一时间指导船东完成船舶检验申请。由于该船需10月27日上午11点离港,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立即指派两位验船师主动联系,在天津港南疆码头对船舶无线电设备、救生、消防、信号、船体及外观等进行逐项检验,以高效、专业、细致的技术完成了“通检互认项目”,保证了该船按时离港。检验完成后,验船师第一时间登录船舶检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证书制作,政务服务大厅港航管理局窗口不断加快相关审批流程,以最快速度完成了从检验到发证全流程。
据了解,全国通检互认工作实施之前,在天津水域航行运营的浙江籍散货船“三协之星”轮每年需返回浙江台州接受船舶检验,或由台州验船师赴天津进行检验。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后,船东可根据船期和航线,就近申请检验,自申请至领到证书的时间大大缩短,有效解决了船舶检验流程复杂、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有助于吸引更多航运企业和船舶到天津和“京津冀”区域发展,让船舶在更广阔区域内自由航行和运营。
下一阶段,围绕进一步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还将在服务航运企业降本增效上下功夫,加快形成与“长三角”等区域船舶检验合作新方式,持续为船舶企业和船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检验服务,为航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全媒记者 任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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