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新型冠状病毒可能使中国船厂面临“重击”

发布时间:2020-02-14    328 次浏览

 

 据《劳氏日报》12日报道,由于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担忧,您可能想知道假期延长后中国有多少船厂工人返回到了他们的工作岗位。
 
今天,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大的三家造船厂(上海外高桥造船、江南造船、沪东中华造船)目前的复工率仅为50%。
 
即便如此,这一数字可能仍高于许多国内同行。作为国有企业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主要子公司,这三大船厂都配备了大量防病毒装备。订单上的大量船舶使船厂成为政府议程上的重中之重,该议程寻求在控制感染的同时将经济影响最小化。
 
例如,据说江南造船已准备了500多间隔离房间,以隔离疑似患者。相比之下,一些较小的私营船厂甚至都无法获得足够的口罩。
 
然而,即使对于大型船厂,延迟交货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
 
沪东中华总经理陈军告诉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刊《中国船舶报》,船厂正在建造的18艘船(包括一些超大型集装箱船和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的船期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爆发的影响。
 
更糟糕的是,出于监管原因,一些新造船合同可能会被取消。
 
周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CANSI)在给会员公司的一份通知书中,对有关基于目标的标准的违规风险发出警告。
 
按照2009年MSC第87次会议明确的IMO GBS的要求和执行时间,2016年7月1日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或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2020年7月1日及以后交船的所有150米及以上船长的油船和散货船(不包括矿砂船及兼装船)(以下所指船舶均为此类船舶),必须符合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也即相关船舶船舶设计和规范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协调共同结构规范(HCSR)。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了解及相关船舶企业反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船舶企业普遍难以按计划复工及难以按计划交付产品,我国船舶企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不满足GBS要求,需在2020年7月1日之前交付的船舶产品,部分产品极有可能无法在7月1日之前交付,按规定,对于在7月1日及以后交付的船舶,其设计建造要求都需重新审核修改,将面临无法交付的严重局面。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建议包括及时向船东报告,并寻求对不可抗力或“天灾”条款的保护。
 
由于受疫情影响,国内修船厂也被给予了同样的建议。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一份调查显示,最近中国有200多个船舶维修/改装项目。
 
这些项目有90%以上都是与国外船东签订的合同,他们似乎不太容易妥协。
 
结果显示,只有不到1.5%的船东修改了合同以确保合同的履行,而另外1.5%的船东明确拒绝了不可抗力的理由。其余多数船东表示同情,但缺乏承诺。
 
中国船舶业行业协会指出,更大的麻烦来自船厂与“老客户”之间的约定,即修理一艘单船的合同通常是在交付时签订的。如果船东选择放弃延迟的项目,这种情况显然会使许多中国造船厂失去保护。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
 
但是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似乎并不乐观。它要求修船厂在未来三个月内能承受“沉重的打击”。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