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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3小时可索赔$2500 加航客运条例将有大改变

发布时间:2019-11-28    663 次浏览

 

飞机作为一个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大家的喜爱,当然,它速度为王的基础上,也有一些很明显的弊端,那就是飞机延误问题,基本上飞机受天气等外在条件的影响特别明显,所以,基本上坐过飞机的都会经历飞机延误的问题。
那么面对飞机延误,大家平时都是怎么做呢?默默等待还是寻求维权?想必对于很多加拿大的人来说,很少会接触因为飞机延误而衍生的维权赔偿问题,很多人都选择不了了之了,但小编觉得属于自己权益还是要争取一下的!
据了解,2019年12月15日,加拿大新的航空旅客条例第二弹将生效!航空公司若遇到延误或取消的情况,必须给乘客提供赔偿。大家了解了之后,如果再遇到延误或取消的事情,就可以起身维权了!
当然,很多人应该不知道,欧盟其实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要乘客往返欧洲国家,若出现航班延误的情况,索赔的金额会很更高,而且还是立即获赔。

加拿大妈妈遇航空延误 提出索赔后获赔$2500!!
关于索赔并不是雾里看花,有一位加拿大女士Freire确实从中获赔,这家人来自加拿大多伦多的Isabel Freire,经历航班延误的是Freire的前夫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当时他们在伦敦飞往多伦多的西捷航空(WestJet)上耽误了大约三个小时的时间。
然后,Freire便为自己的前夫和两个孩子提出索赔,然后,上个月WestJet向三名家庭成员支付了总计超过$2500的赔偿。

事后,Freire表示:自己对这个结果表示开心,还建议消费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这样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才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关于飞机延误的赔偿法规,欧盟那边的更久远一点,如果加拿大法规生效之后,就会同时存在两套法规了。两套法规对比一下,小编发现欧盟法规好像覆盖面和赔付额度会更高更全面呢,不过,可以看乘客自己的选择,大家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法规申请赔付。
航空客运条例》分两个阶段实施
《加拿大航空客运条例》的第一阶段于7月15日生效,涵盖了往返加拿大境内的所有航班。由于航空公司可控制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必须给予无法按计划登机旅客经济补偿。对于旅客行李丢失或损坏,航空公司应做出赔偿,最高赔偿金为2100元。
条例生效的第二阶段,从12月15日起,航空公司的具体赔偿规则是(不可抗力因素不适用:比如恐袭、天气等导致延误不适用):对于年运载旅客200万人次的大型航空公司(比如加航、西捷及Air Transat)的赔偿规则是:
1.延迟3-6小时赔400加元
2.延迟6-9小时赔700加元
3.延迟9小时以上赔偿1,000加元
4.较小的航空公司(例如Swoop)的赔偿金额从125加元到500加元不等。
欧盟法规VS加拿大航空新规 前者更有优势
《加拿大航空客运条例》对比欧盟法规,二者各自规定在实施上有一定的不同,选择哪套规则合算取决于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照下方的表格进行最大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法规适用于飞离或抵达欧洲境内的航班,但必须是欧盟航空公司。
对于非欧盟航空公司,只适用于飞离欧洲境内的航班,这意味着乘坐加拿大航空公司的飞机从欧洲飞往加拿大可获赔偿,反之就不行。
关于《加拿大航空客运条例》的赔付新规,有网友表现出不信任感,他认为加拿大法律只是在开玩笑,航空公司只会找那些无法控制的机械问题来逃避赔付。

因为,加拿大法规规定,航空公司不必为因不可控制因素(例如恶劣天气或在例行维护检查之外发现的机械问题)造成的延迟赔偿。
航空旅客权益专家Christian Nielsen表示,机械问题是造成延误的常见原因,因此该规定把许多延误情况排除于赔偿之外。所以,专家Nielsen提醒大家,在提出索赔之前就要知道自己拥有的各种权利是什么,才能赔付成功。
另外,还有网友表示,自己之前根本不知道航空公司还有这个规定……
这就需要大家多学习多了解了,文中Freire女士是因为自己主动申请赔付,才维护了自己的权益,采访中Freire小姐曾说:“她的前夫是在网上办理登机手续,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赔偿的信息。不过,她提出索赔后,很快就收到了赔偿金。”
很难想象,有多少并不知道这项规定的乘客,并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人对自己失去的时间负责。
下个月《加拿大航空客运条例》的第二弹新规就要实施了,不知道大家对此项赔偿新规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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