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墟沟海事处建立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11-06    660 次浏览

 

 为深刻把握“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内涵,墟沟海事处坚持底线思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海事-海关”联合查验、建立船载危险货物“1+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实施“机检”查验等创新监管手段,建立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新模式,推动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开展“海事-海关”联合查验
 
为深入实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提升海事港口服务效率的意见》,落实提高大通关效率,优化大通关服务举措,针对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中缺少查验场地、通关耗时长等问题,按照《连云港海事局 连云港海关关于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墟沟海事处有效发挥联合查验区功能优势,推动查验工作更加正规化、科学化。
 
在连云港电子口岸EDI平台上开发“海事-海关”联合查验信息系统。根据辖区货物进出港情况,定期与连云港海关商定联合查验布控货物。通过在联合查验区内实施开箱检查,真正实现了口岸查验大联合和口岸货物大通关,避免行政相对人重复办理通关手续,同时也免除了向码头公司办理手续和减少了相应移箱以及仓储费用,大幅度缩短通关时间,连云港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提前实现了再压缩三分之一。
 
在口岸单位查验环节,通过在联合查验区内实施联合开箱查验,同时提供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预约查验,行政相对人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支出变得更低,以单个查验的集装箱为例,减少通关时间约8个小时,节约经济成本约400元。
 
建立船载危险货物“1+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
 
通过对历年危险货物瞒报案件的综合分析,准确把握监管规律,墟沟海事处建立船载危险货物“1+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即以联合查验信息系统为一个平台,采取信息获取、开箱查验、检测鉴定和调查处理四步工作法,使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工作更加流程化、有效化,对瞒报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震慑,进一步丰富了“转危为安”危险货物监管内涵,推动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工作往纵深发展,充分保障了船舶航行作业安全。
 
自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已查处船载危险货物瞒报违法行为37起,涉及集装箱85TEU,瞒报查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有效保障了辖区船舶的水上运输安全。
 
实施机检查验
 
解决过境“二手汽车”集装箱开箱查验难问题
 
2018年至今约7500TEU集装箱装运约20000辆“二手汽车”从韩国等地远洋运输来连云港,再通过中哈铁路运输至哈萨克斯坦。在前期检查中发现,装有“二手汽车”的集装箱存在夹带汽油、蓄电池和灭火器等情况,对船舶和铁路运输安全构成威胁。
 
墟沟海事处对该类集装箱加大开箱查验力度,但是在查验结束后发现,相关企业无能力将货物装回原集装箱,通常需要拆分成两个集装箱运输,大幅度增加运输成本。为了加强该类货物集装箱安全监管,减少企业运输成本,墟沟海事处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利用海关H986设备对该类集装箱进行机检查验,有效解决了过境集装箱开箱查验难问题。
 
查验时间由原先1.5天缩短到只需1小时,极大提高查验效率,查验成本支出由原先1500元/箱降低到140元/箱,大幅度缩减查验成本支出。
 
下一步,墟沟海事处将通过深化查验合作、提高查验信息化水平,持续创新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丰富“转危为安”监管内涵,助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的健康发展发挥海事优势和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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