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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进口食品入冷库前先消毒外包装

发布时间:2020-07-28    214 次浏览

 

7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某进口水产品加工企业员工。


7月10日,海关总署通报了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的新冠病毒监测情况。大连海关在1个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样本、3个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厦门海关在2个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此后,重庆、江西萍乡又在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的外包装上检测出了新冠病毒。


如何加强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加工分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已下发《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食品贮存和运输企业,应当确保食品的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有效运行,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食品运输企业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应当对车辆和食品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如冷链运输车辆非食品专用,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冷冻库经营企业在进口冷冻(藏)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并定期对冷冻库进行清理和消毒。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依法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生产经营的肉类、水产品及制品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中生猪产品必须具有“两证一报告”,禽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印发的《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肉类加工企业进口畜禽肉类食品还应当查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将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追溯信息,按要求上传至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企业也可以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打印追溯单,随货同行。


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及消毒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加强各环节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特别是手部卫生,防止加工环境与从业人员产生交叉污染,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上岗前健康检查记录,做好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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