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读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 规范》的公告 背景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二贯彻 海关总署公告 www.gjkdwl.com/news/gonggao-205...html 2021-1-27 相关搜索: fba头程东莞 美国亚马逊FBA 秦远国际物流 中欧班列 国际专线 深圳国际海运 东南亚跨境物流 北欧航空 蓝豹云仓供应链 国际快递 鼎盛国际物流 元速航空 嘉里快递 三态速递 亚洲航空 中东快递 智利物流 跨境物流 巴林物流 新加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