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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6月2日起!中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

发布时间:2023-05-17    124 次浏览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15日消息,2023年6月2日起中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菲律宾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我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律宾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在服务和投资领域,菲律宾承诺对超过100个服务部门开放市场,显著开放海运、空运服务,在商业、电信、分销、金融、农业和制造业领域,也给予外商更具确定性的准入承诺。这些都将为我国企业扩大对菲贸易投资往来提供更加自由便利的条件。在此提醒,有涉及菲律宾相关业务的货主货代朋友们,可以关注一下此政策的最新进展。转发周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央广网等,维运网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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