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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正积极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19-07-24    926 次浏览

 


7月24日消息,昨日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何晓睿女士介绍了第三批案例当中的一个具体案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模式。
何晓睿表示,面对蓬勃发展的跨境电商新业态,海关总署积极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探索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模式、新手段,通过联通海关监管平台和跨境电商企业平台,推动与跨境电商参与企业的数据对接。
是以实现三单比对,也就是交易、支付、物流三方数据与申报信息比对。开展四个模式,就是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四种监管模式。
实行五大举措,即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明确商品范围;征收跨境电商税;实施清单申报,全程无纸化监管,简化通关手续;实施网购保税进口“一线管住、二线优出”一些支持措施。
据介绍,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正面监管方面,郑州等自贸试验区海关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以交易的真实性为重点,以电商企业为单元,将海关的正面监管嵌入企业的经营环节,事前加强风险研判,事中突出真实性核查,事后进行差别化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模式,促进了新兴业态规范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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