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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有着显着的吨位税收优势

发布时间:2022-03-17    289 次浏览

 

 一些国家为航运公司提供按照吨位税条例征税的机会,这意味着每部署吨位支付固定数额的税。
 
丹麦分析师以已发布 2021 年全年财务业绩的航运公司 Maersk、Hapag-Lloyd、CMA CGM、ZIM 和 Matson 为例。
 
马士基赫伯罗特达飞轮船三者属于吨位税规则,税率为0.7%-3.7%,而以星和美森则税率较高,为18% ~ 21%。
 
根据这三个承运人每 TEU 支付的平均税率对比这三个较大的承运人,Sea-Intelligence 发现马士基的税收劣势为 10.3 美元/TEU,达飞海运主要是中性的,赫伯罗特的税收优势为10.7 美元/标准箱。
 
根据丹麦公司的数据,这意味着马士基的税收劣势为2.69亿美元,CMA CGM的税收劣势为1000万美元,hapago - lloyd的税收优势为1.27亿美元。
 
下图显示了当税前收入每 TEU 增加 100 美元时,承运人必须为每 TEU 支付多少附加税。
 
Murphy 指出,有趣的是,两家没有吨位税的承运人与较大的承运人相比,在税收相对竞争优势/劣势方面存在差异。
 
2021 年,以星支付了 9.53 亿美元,美森支付了 2.29 亿美元,相比之下,它们每 TEU 的税收与三大吨位征税的承运人相同。
 
对于三大箱线,税前利润每增加100美元/TEU,税收增加0.30-1.80美元/TEU。然而,对于以星和美森而言,税前利润增加 100 美元/TEU 的税收增加分别为 18 美元和 26 美元/T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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