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9台军用装甲车,美国总统轮船及其船长刚刚被定罪了!
发布时间:2019-04-30 402 次浏览
台湾相关部门
同一批货物中也有其他爆炸品,怀疑有人走私军火,于是将该批物品扣留调查。
该9辆装甲车在一艘由台湾开往新加坡,途经香港的货柜船上,抵达香港货柜码头时,原本不打算卸货作转运或出口,属于过境性质,但不知何故将货柜卸下。香港货柜码头现9辆装甲车,疑似走私军火
新加坡被扣装甲车“神秘消失”?)
被发现运有9辆新加坡装甲车及3个货柜,总值约1.4亿港元,货单显示托运人为台湾相关部门,收货人则为新加坡国防部。
法官指货物名正言顺地装在船上,不接纳船公司及船长毫不知情,但考虑到事件未对安全构成威胁,今在区域法院裁定未经许可输入战略物品罪罪成,APL 被罚港币9万元,集装箱船长潘学军被判监3个月,缓刑1年半及罚款港币9000元!
案情指,集装箱船APL Cartel轮从高雄出发,曾停厦门及以新加坡为目的地,2016年11月途经香港时,海关作常规检查时,发现甲板上有9个以厚帆布遮盖的集装箱及3个20尺的货柜。
海关调查下,发现4份进口舱单均无提及该集装箱,其后船公司才提交另一份舱单,显示货物为「车辆」。
船公司APL的律师在审讯期间强调,
法官裁决时则指,船公司对船只安全须负责任,假设有货物失火,须由船公司处理,不得推卸责任予他人。
法官又指,两被告知悉台湾相关部门及新加坡国防部为托运人及收货人,货物名正言顺地装在船上,不接纳船公司及船长不知道货物是装甲车的说法;而货物亦非「唔见得光」,他不明白船长为何没有对海关申报,若船长申报亦会获批准。法官认为,船长须为有正常文件的货物负责,不可推卸责任给下属或船只代理人。
船公司的代表律师求情指,公司曾涉11宗传票案,但案情与本案不同,本案是公司首次涉及输入装甲车。代表律师又指,该公司重犯机会是零,因公司于2016年6月已被CMA收购,香港公司已没有运作,也没有员工!
代表律师强调,公司并非有计划犯罪,或故意不作申报,从事件中又没有获得利润。另外,代表律师指装甲车等货物只是途经香港,逗留7至8小时便会离开,不作卸货。事件被海关发现后,香港已将装甲车归还予新加坡,该战略物品并没有对香港构成杀伤力。
法官指被告向香港部门申请军事货物入口证理应不难,亦不会不获批,涉案9辆装甲车上货时没有偷偷摸摸,是“名正言顺”地装载在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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