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伊拉克对入境货物提出最新强制性要求
发布时间:2019-04-29 655 次浏览
船公司hapago - lloyd宣布,根据伊拉克海关的新规定,所有运往伊拉克的货物必须遵守下列强制性规定,并立即生效:
对伊拉克进口的强制性规定:
1)提单上应注明货物的实际名称;因此,“普通货物”作为商品描述是不能接受的。确切的货物/商品应该在提单上注明。
2)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为伊拉克方,不允许有外国方。收货人必须在伊拉克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
在 Umm Qasr港靠泊船只时,海关禁止修改舱单。
本站专注国际海运货物运输,更多航运资讯请关注本站
本文标题:注意:伊拉克对入境货物提出最新强制性要求
本文链接:https://www.gjkdwl.com/news/yilakewuliu-1221.html
相关信息推荐 Related Suggestion
- 东航西北分公司乘务员职业技能大赛圆满结束
- 联邦快递升级欧洲物流网络,启用两座全新设施
- 截至8月10日 今年已有超390艘次邮轮从上海口岸出入境
- 极兔成为戈20官方指定物流合作伙伴
- 用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 外高桥海工为SBM建造第六艘FPSO开工
- 天津出台实施方案 19项重点任务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 桥水清仓阿里、京东等中概股
- 巴拿马运河拥堵推涨LPG船运价
- DHL Express与国泰航空签署SAF计划合作
- 国际民航早报|加航周五前将取消500个航班;5月美国航司客运量同比下降2.1%
- 京东集团上半年收入6577亿元,二季度收入增速22.4%创三年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