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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伊拉克对入境货物提出最新强制性要求

发布时间:2019-04-29    638 次浏览

 


船公司hapago - lloyd宣布,根据伊拉克海关的新规定,所有运往伊拉克的货物必须遵守下列强制性规定,并立即生效:
对伊拉克进口的强制性规定:
1)提单上应注明货物的实际名称;因此,“普通货物”作为商品描述是不能接受的。确切的货物/商品应该在提单上注明。
2)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为伊拉克方,不允许有外国方。收货人必须在伊拉克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
在 Umm Qasr港靠泊船只时,海关禁止修改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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