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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2018年中国海关查获侵权嫌疑货物

发布时间:2019-04-23    488 次浏览

 


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4.72万批,同比增长146.03%,涉及货物2480.02万件。共有5个集体、2个个人获得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先进表彰;4个集体、4个个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表彰;4个集体、4个个人获得国家版权局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三等奖。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
专利权执法成效显著
2018年,全国海关查获的侵权嫌疑货物涉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中扣留涉嫌侵犯商标权的货物高达2398.19余万件,占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数的96.70%。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61.98万件,价值人民币6170.1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9.77%和60.48%。
执法模式仍以海关依职权主动查扣为主
2018年,全国海关在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745批次,其中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1692批次,约占货运渠道扣留总批次数的96.96%,涉及侵权嫌疑货物1980.27万余件,约占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数的99.07%;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53批次,约占货运渠道扣留总批次数的3.04%,涉及侵权嫌疑货物471.37万余件,约占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0.93% 。
行邮渠道查获侵权货物批次增幅明显
全国海关共在行邮渠道查扣侵权嫌疑货物4.55万批次,同比增长156.33%,涉案侵权嫌疑货物数量28.37万件。每批次查获侵权货物件数由2017年的49.7件/批,降低为6.23件/批,这一情况与跨境电商渠道化整为零销售侵权货物的上升态势相符。

进口环节查获侵权案件增长明显,但侵权货物的查发仍集中在出口环节
全国海关共在出口环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720批,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的98.57%,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439.13万件,约占全部扣留货物数量的99.48%;进口环节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5批,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的1.43%。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全国海关在进口环节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数量为12.51万件,同比去年增长了76.9%,已连续十年呈增长态势。
东部沿海地区海关仍是海关执法主战场,中西部海关执法成效大幅提升
2018年全国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中,宁波、杭州、江门、广州、上海、深圳、厦门、天津、昆明、南京等海关合计扣留2362.9万件,约占扣留总数量的95.27%。昆明、乌鲁木齐等中西部地区海关查获侵权嫌疑货物批次和侵权货物数量,分别同比增长23.19%和54.09%。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主要涉及,轻工产品、鞋、电子产品等商品类别
2018年全国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以轻工产品、鞋类、电子产品、化妆护理用品等为主,其中,扣留的轻工产品、电子产品类货物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国海关全年共扣留侵权存储介质等电子产品货物173.29万件,是2017年同期的13.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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