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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局停止中国邮政委托代征业务

发布时间:2022-08-05    170 次浏览

 

近年来,为更好地响应自然人就近代开发票业务的诉求,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规定,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代征自然人代开发票环节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点多面广的邮政网点在便利自然人代开发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共同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代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代开发票业务。

自然人如需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或前往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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