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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重磅公告!8月1日起,对这些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检!

发布时间:2025-07-22    78 次浏览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15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7日

在此提醒,有涉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的货主货代朋友们,注意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情况,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转发周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等,维运网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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