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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2025年建成500个海外仓

发布时间:2021-12-06    244 次浏览

 

12月2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广东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广东贸易新业态扩容提质,《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到2025年,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培育龙头企业 强化产业园区建设


在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方面,《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建立跨境电商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在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措施》强调要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番。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达10万家。


此外,《措施》提出,到2025年,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措施》强调,要提升仓储物流效率。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鼓励企业布局国际分拨网,以机场、铁路、港口为中心建设智能多式联运场站,提高分拨配送效率。


到2025年,争取快递网络企业主营业务500亿元以上的3家、1000亿元以上的2家。


此外,还要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到2025年,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建仓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专业化、智能化海外仓网络。


《措施》提出,要提高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前海离港空运服务中心和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等项目建设,配套关务、检验检疫、航空安检、集散分拨等基础设施,发展“海陆空铁”多式联运,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大关区和机场的安检、清关、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提高通关效率。


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


在税收、金融支持等方面,《措施》也提出相应要求,要求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积极推动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政策,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提供涉税辅导个性化服务。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用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还强调要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开发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的保险产品新模式,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境外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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