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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顺义区航空货运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06    366 次浏览

 

9月5日,服贸会第三届“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峰会举行。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管委会主任黄永志介绍,《促进顺义区航空货运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实施,顺义区将从多个方面以资金奖励的形式促进航空货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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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服贸会举行“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峰会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在顺义区内新设立基地航空货运公司,投放运营3架以内全货机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自第4架起,按每架4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叠加奖励。


对在顺义区注册的自营货运、三方货代、四方平台等航空货运主体,根据货量增长幅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为:以全货机或“客改货”形式实现进出港货量总量同比增长的,根据增长幅度给予每公斤0.5元至1元的奖励;以客机腹舱形式实现进出港货量总量同比增长的,根据增长幅度给予每公斤0.3元至0.8元的奖励。黄永志介绍,将通过此政策促进顺义现代制造、智能制造、高端制造配套发展,同时吸引外地供应链实现聚集、促进外埠货物来京配舱出口。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航空公司在充分利用第三四航权的同时,发展首都机场第五航权,对以第五航权实现中转联运的货量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同比增量500万公斤以内的部分,每公斤奖励0.5元;500万公斤至800万公斤的部分,每公斤奖励0.8元;800万公斤以上的部分,每公斤奖励1元。


黄永志表示,该政策在吸引国际货量聚集增长的同时,还可促进相关航油、地服等中转产品和周边产业的发展,扩大市场机会,提升首都机场国际物流枢纽效应。


在建设智慧园区方面,企业建设国际集散仓和国际中转仓、开展国际物流集散和中转业务的,对企业在安全、环保、分拣、运输、信息智能方面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入支付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


《若干措施》提出,对企业利用保税仓储、保税备货等模式开展国家五类进口商品(进口水果、植物种苗、食用水生动物、进口肉类与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业务的,凭海关报关单给予年进口额500万美元以上部分0.15元/美元的外贸贡献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200万元;对企业建设冷链仓库、加工车间、智能设备等项目开展保税分割、鲜切、分装、追溯等业务,给予项目主体审定投资总额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整车进口口岸、平行车进口口岸发展,对企业车体运输仓储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同时,《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碳中和等技术创新措施,加快航空货运产业能源优化升级。对企业新建仓储设施同步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或现有仓储设施屋顶实施光伏发电改造的,给予首年用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对企业在首都机场红线范围内利用“油改电”等绿色清洁能源方式进行地面作业的,对其当年新购置绿色清洁能源作业车辆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支持货机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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