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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启用二维码监管进口冷链食品

发布时间:2021-03-17    81 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追溯管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不进总仓而直接进入流通环节的“体外循环”行为。自3月12日起,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启用二维码追溯系统。


据悉,凡进入兰州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含零担货物),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经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合格,取得《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并赋码后方可出仓。二维码追溯系统本着“按车赋码,一箱双码、一箱一号、防伪水印”双码运行的原则,对每辆入场车辆按车赋码,每箱赋溯源码(大二维码)、微查防伪码(小二维码)两个二维码,达到信息可实时查询追溯。自2021年3月12日起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仓的进口冷链食品,每箱(含零担货物)皆赋唯一追溯二维码。对于违反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无溯源二维码经营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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