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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线滞箱费问题:一家船东刚被罚88万美金

发布时间:2022-04-25    105 次浏览

 

一只靴子重重地落地了。

4月22日, 一名美国行政法官向赫伯罗特开出美元882,220的行政罚款,起因是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 (FMC)下辖的执行局(BOE)调查了去年年中赫伯罗特对11个柜子收取的滞柜费是否违反了美国海运法。

Golden State Logistics (GSL)是洛杉矶当地的一家拖车公司,去年5-6月期间, 一共有11个柜子总共被收取了美元10,135的滞柜费。GSL认为收费不合理,去年12月向FMC提出申诉,声称他们非常努力地去尝试还空箱,但是约不到还空的appointments,即便使用了专门帮助客户还空的技术平台BlueCargo。GSL要求豁免滞柜费的要求被赫伯罗特拒绝了。

赫伯罗特声称BOE对此案无管辖权,GSL不能及时还空箱是拖车公司、货主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鉴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赫伯罗特的行为是合理的。

行政法官的判决书一共45页,我看了关键的几个部分:FMC对此事的判定和判罚的依据。很明显, 在这个案例上,FMC是站在拖车公司这一边的。

虽然FMC认定并不是11个柜子的滞柜费都不合理,但是GSL反复的努力已经证明了他们的还空的意图。赫伯罗特指出,在同一时间别的拖车行还空都没有问题,所以GSL还不了空箱不是船公司的问题。FMC 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其他拖车行可以还柜,但是GSL在多次努力后还是拿不到appointments,这只能证明还空的预约不够多。

说到预约的问题,这里说多几句。根据我跟码头的沟通,几乎所有的码头都说,appointment 不够是个伪命题。下图是洛杉矶港区最新的appointment使用情况,6个码头的平均使用率才不到50%,意味着有多达一半的appointment 要不没人预约,要不约了没去用。

拖车公司都喜欢在白天的那几个小时去提还箱,大家都想约那个时间段,谁都不想跑晚班。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大家都爱,这样的工作就算有,也极少。找不到这样的工作不代表没工作机会。其实不是appointment不够, 是拖车公司想要的时段的appointment不够。

这么说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拖车公司当然要考虑派单的实际情况和考虑司机的喜好。还空还要跟提重配对,实现效益最大化。更多的时候,还空提重这样的dual transaction是还空的前提条件。当然,还要考虑客户仓库的配合。仓库早早就关门了,只能白天去送或者提空箱。拖车公司就算愿意晚上干活,仓库不配合也没用。对于码头来说,码头内的空箱数量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dual transaction 或者限定每个小时还空appointment 的次数,码头可以调控在场内的箱子的数量。最后,船东的渡空计划又直接影响着码头收空箱的节奏,真是环环相扣。一个环节出问题,整个链子就乱了。

 

说回这个案例。FMC认定,既然预约的数量不够,这个时候征收滞箱费达不到激励客户还箱的作用,因此征收的滞箱费不合理,此行为违反了美国海运法关于对滞箱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关于罚款金额,美国海运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并视通胀情况调整金额。调整后2021年的罚款尺度是这样的:每次违法行为最高罚款美元12,363,如果是知法犯法 (willfully and knowingly),罚金的上限大幅提高到美元61,280。注意是按次(each violation)收罚金。这个“按次”不一定按柜子数量。

在本案中, FMC认为赫伯罗特是故意为之,所以按高的那档罚金做基准,FMC判定赫伯罗特有14天的滞箱费是违反美国海运法,每次罚款美元58,730, 乘以14,开出美元822,220的罚单。法官赞同FMC BOE的罚款金额的意见。

除了罚金,法官还颁布禁止令,禁止赫伯罗特以后在类似的情况下收取滞箱费。

从去年12月收到投诉,FMC在4个月内完成调查, 行政法官做出初裁(initial decision),这个速度真的算快了。接下来FMC会根据法官的初裁做出自己的认定。一旦本案的判决最终板上钉钉,无疑会作为日后其他案子的判决依据。FMC正在对滞箱费和码头堆存费收费的做法向业界公开征集意见,以目前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估计FMC在今年内就会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困扰业界多年的滞箱费和码头堆存费的收费标准和做法终于要迎来重要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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