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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成立合资集装箱码头,停不下来

发布时间:2022-11-11    196 次浏览

 

上港集团最近在长江沿线各地市成立合资集装箱码头的势头,有点停不下来。10月18日至11月4日,半个月时间里四家集装箱码头应声落地。


11月4日,上港集团与江西省港口集团合资组建江西集装箱码头运营管理公司协议签约仪式在南昌举行。根据协议,为共同推动江西省集装箱资源整合,上海港与江西省港口集团将设立合资公司,通过九江城西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和九江红光国际港区一期集装箱码头一体化运营,优化运输结构,推动集装箱业务一体化发展,并将九江作为江西省内长江流域的集装箱枢纽港。双方通过整体租赁经营城西码头与红光码头,重点在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两家码头统一运营管理目标。

10月29日,上港集团与连云港港正式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备忘录、新设立公司合资协议,标志着上海港、连云港港战略合作再结硕果——双方将以平台公司为纽带,加快两地两港业务融合发展。根据协议,双方将合资设立平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旨在提升连云港港口物流服务水平,为腹地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物流服务和便捷的物流通道,促进连云港港集装箱事业实现一体化运营;同时,将助力上海港打开苏北物流新通道,开创南北港航物流新格局。

10月18日,江苏沪通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在江苏南通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吕东芹,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集装箱租赁服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等。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0%)、上港集团(占股40%)、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0%)共同持有。

同日,上港(淮安)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永一,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其中,上港集团(占股30%,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0%,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0%。

除此以外,10月23日晚间,上港集团发布公告表示,决定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长三角河海联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三角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名结果为准),作为公司在长三角区域市场发展的运营主体,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

港口圈(ID:gangkouquan)认为,历经上半年近三个月封控后,上港集团满血复活,在长三角地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铺开局面,接连成立合资集装码头,可以看作是上港集团“长江战略”的进阶版。这一战略实施近20年时间,拱卫了上港集团在长江中的箱量优势地位,但是,进入成熟期后的相关多元投资、推进一体化运营存在些许滞后,资源较为分散。因此,上港集团在稳步推进合资码头的过程中,顺势成立长三角公司,以此捏合各类资源以发挥协同效用。

而且,从十三五的数据来看,上港集团国际中转箱量以及水水中转箱呈逐年递增趋势,但是长江中转箱2016年即超过1000万标箱,2020年这一数据还在此前规模上有些许下降,仅为990万标箱。这也向上港集团传递了非常明确的竞争信息,后来者也想在这个极为富饶的重箱生成地划分自己的蛋糕。因此,进入十四五后,推动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因此,后续再看到上港集团深入腹地成立合资集装箱码头应该不必再惊讶,无论从内部变革,还是外部竞争来看,这都是必由之路。更何况,各地市也希望借由引入上港集团,打开更为广袤的物流出口通道,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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