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深圳蛇口码头OOCL集装箱着火
发布时间:2024-08-19 318 次浏览
8月15日凌晨,深圳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信息:一艘大型满载集装箱货轮在停泊蛇口码头时船上集装箱突发火灾。
接到报警后,深圳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消防、海事监管、交通、港口等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力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海巡船、专业污染应急处理船艇及救助拖轮等救援力量迅速抵达事发现场,有效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秩序。
据悉,应急响应人员即刻抵达现场,迅速展开处置工作。将起火的单个集装箱及其邻近的集装箱安全吊卸至岸上,以隔离火源。
与此同时,消防车辆与消防船同步操作,对火源进行喷射,同时激活船上的灭火系统,对周边集装箱实施全面喷水降温措施,有效遏制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最终火势得到了有效控制。此次事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也未对海域环境产生污染。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现场图片可见,涉事集装箱有OOCL标志,目前尚不清楚涉事集装箱船的详细情况。
而就在上周五(8月9日),靠泊宁波舟山港北二集司2#泊位的集装箱船“动明”轮上装载的过境危险品集装箱发生燃爆。
近日,中国船东协会在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在危险品分类中,五类危险品通常指的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其中,5.2类有机过氧化物本身易燃、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一些有机过氧化物在密闭条件下甚至可能会爆炸性分解。
赵庆丰介绍,因此,为了降低五类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如严格包装要求、控制运输条件、加强人员管理以及制定应急预案。虽目前没有直接信息表明船东是否针对危险品进行报备,但入伏以来上海持续高温天气也会对危险货物水上运输带来额外的影响和风险,高温环境可能促使某些原本在常温下稳定的货物发生变质、自热甚至爆炸。
赵庆丰进一步表示,鉴于近期的高温天气,海事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加强了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力度,要求所有涉及危险品运输的船东、货代及码头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勿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申报、分类、标识、隔离存放、应急准备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第一时间给各航运相关企业发布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YMMOBILITY”轮爆炸事故的警示通报 》,明确指出各单位要加强对船载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第1、2.1、3、4.1、5.2类等易燃易爆及需要温度控制的包装危险货物,硝酸铵等在装载时货物温度不高于40℃的散装固体危险货物,汽油等闭杯闪点低于60℃的散装油类,《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结构和设备规则》第17章中要求液货舱惰化或闭杯闪点低于60℃的散装化学品,散装液化天然气等危险货物的管理。”
近期,多地港口也就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管理做了新的工作部署。如苏州港要求,全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的重大风险、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和管控,加强“人防+技防”联防,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港口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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