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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万!首家支付特别港务费的船司出现!

发布时间:2025-10-17    23 次浏览

 


2025年10月1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正式实施《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对美国籍、美国建造或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船舶靠泊中国港口征收特别港务费。此次费用是中美贸易摩擦反制措施的一部分,旨在反制美国此前对中国海事、物流业的301调查加费。 ‌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据悉,美森轮船在2025年10月14日单日支付了1654万元人民币的特别港务费,涉及旗下两艘美国籍集装箱船舶:
具体费用:
MANUKAI轮‌(2600标箱,净吨11,149吨):被征收445.8万元人民币。该船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抵达宁波港,14日上午靠妥(All Fast),并于15日上午离港。

MATSON WAIKIKI轮‌(4884标箱,净吨30,224吨):被征收1209万元人民币。该船于10月14日18时靠泊上海港。

两笔费用合计1654万元,占单船次运营成本的约23%。 ‌
此前10月11日美森轮船公告称不将费用转嫁客户,自行承担此次特别港务费。 ‌‌
目前全国主要港口海事机构已同步执行相关申报核查流程,部分港口要求符合征收条件的船舶先缴费再获批进口岸:
大连
在原有证书与资料基础上,新增《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
天津
在原有证书与资料基础上,新增《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
青岛
在原有证书基础上,新增船舶国籍证书与《涉美船舶信息报告表》。
烟台
《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14日00:00后到港者需补交纸质版)。
连云港
《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国籍证书、连续概要记录(CSR)。
上海
按通知执行,在“7日报”同时填写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其余证书按常规口岸材料执行)。
舟山
在原有证书基础上,新增《涉美船舶信息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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