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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例详解报关单填制-北京空运出口报关业务详解(二)

发布时间:2023-06-03    362 次浏览

 

客服在收到出口客户报关文件后,首先要确认以下必须的基本文件(均为正本):发票、箱单、购货合同、报关委托书、相关监管证件(通关单,许可证等)根据具体贸易方式需要提供除此以外其他文件,以及具体操作方式以下详解。
接《报关前准备至货物放行的流程-北京空运出口报关业务详解(一)》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例,详解报关单填制内容
(一)表头部分:
1. 出口口岸:机场单证(如为转关货物,填出境口岸代码)。
2. 经营单位:发票提供单位(一般客服需提供海关十位代码)。
3. 发货单位:发片提供单位(注:如为双抬头天委托单位,此时与经营单位不同)。
4. 备案号:此处一般在进料/来料贸易方式时填写手册号,否则空白。
5. 运输方式:航空运输。
6. 运输工具名称:此处为申报转关时的转关号,例如“@......”,否则空白。
7. 提运单号:出境货物运单号码(注:申报转关时此处为空)。
8.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等。
9. 征免性质:一般征税等。
10. 结汇方式:客户提供,一般为电汇(T/T)。
11. 许可证号:一般常见为两用物项(3),出口许可证编号(4),根据税则查看税号,如果不涉及则此处空白。
12. 运抵国(地区):到货国家或者地区名(如为出境转港货物此处填中转国家名称。注:如果货物涉及监管证件,如出口货物通关单,此处忽略,仍填最终目的国)。
13. 指运港:到货国家具体港口所属城市名,一般为4位代码,如果没有填国家名(注:如为出境转港货物,且货物涉及监管证件,如出口货物通关单,此处填中转国家名称)。
14. 境内货源地:在录入海关十位代码后自动弹出。注意客户是否特别指明境内货源地,此时按照客户要求填制。
15. 批准文号:此处空白。
16. 成交方式:需客户提供,同时跟发票所显示一致(发票没有显示则默认为FOB)。
17. 运费:客服提供或发票所显示。
18. 保费:客服提供或发票所显示。
19. 杂费:此处空白。
20. 合同协议号:参照所提供购货合同或通关单。
21. 件数:运单所示。
22. 包装种类:实际包装,如果录入系统里没有的包装,此处填其他。
23. 毛重:运单所示。
24. 净重:箱单所示。
25. 集装箱号:此处空白(申报海运时需要填制)。
26. 随附单据:根据税号查询是否需要监管证件,如需,此处填制相关证件代码及编号(如B出口货物通关单,E濒危物种证明等)。否则空白。
27. 生产厂家:此处空白。
28. 标记唛码及备注:此处一般填制客户所提供其他商品备注信息,及其他相关项(根据贸易方式不同填制内容不同)。
(二)表体部分:
29. 项号:自动生成(料本报关需提供所申报对应核销项的项号)。
30. 商品编号:即所申报商品HS编码。客户提供。
31.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1)商品名称:客户提供(此处要简单明了)。
(2)规格型号:客户提供(根据确定后HS编码,查询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填制详细的申报要素)。
32. 数量及单位:客户提供及发票所示(此处要根据HS编码查询税则提供法定数量及单位,此外根据客户要求及发票所示填制成交数量及单位)。
33. 最终目的国:同运抵国,如果转港同指运港。
34. 单价:填制数量及单位和总价后自动生成。
35. 总价:发票所示。
36. 币制:发票所示。
37. 征免:根据贸易方式填制。
温馨提示:此为北京空运出口报关业务详解(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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