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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运直接退运/退运货物报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7-15    125 次浏览

 

直接退运货物
是进口货物进境之后,未出监管库且未脱离海关兼顾,进口未申报即退运出境的货物。
退运货物
是一办理正常的进口手续且已清关,脱离海关监管的货物退运出境。
(1)直接退运货物
需向进口海关申请,将货物移至出口监管库,然后申报出口。
报关资料:
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委托书,运单。双抬头需要代理协议,有监管条件的需要对应的监管证件。
除此之外,需要在友和预先领取的进口签(此贸易方式先报出口,再报进口),客户提供的退货协议,质检报告。
注意:
贸易方式二(8)填制“直接退运货物”。
征免性质二(9)填制“其他法定”。
结汇方式二(10)填制“其他”。
征免二(37)填制“全免”。
标记唛码及备注二(28)填制“关联报关单号:进口报关单号”。
申报放行后,留存海关骑缝章单据。
(2)退运货物
报关资料:
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委托书,运单。双抬头需要代理协议,有监管条件的需要对应的监管证件。
除此之外,需要准备一套原进口正本报关单据(如无,需到海关处调单),客户提供的退货协议,质检报告。如需退回原进口税费,还要提供退运货物申请表两张。
注意:
贸易方式二(8)填制“退运货物”。
征免性质二(9)填制“其他法定”。
结汇方式二(10)填制“其他”。
征免二(37)填制“全免”。
标记唛码及备注二(28)填制“关联报关单号:进口报关单号”,质检报告证书编号。
申报放行后,留存海关骑缝章单据。
PS:
如需要退回原进口税费,需准备两张退运货物申请表,原进口缴税凭证,客户出具的退税申请,以上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客户正本公章,和钉制好的报关单据(此时可以先不交货提供手填报关单)一并交由出口单证科长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打正式报关单,进行申报,放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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