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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邮政管理局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发布时间:2019-11-11    415 次浏览

 

11月11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建立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畅通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快递配送体系,日前,新疆博州邮政管理局联合州公安局印发《博州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实施步骤及措施进行明确,对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进行规定,强调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编号、统一购买保险的“四统一”管理,并特别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州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对带有“快递”专用标识的电动三轮车在作业、通行、短暂停靠等方面给予便利。
《国际快递物流网》获悉,近年来,随着快递三轮车数量激增,各地纷纷加强了对快递三轮车的监管。今年1月,青海西宁印发《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对快递物流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定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装电子标签等。
广东东莞邮政管理局在今年8月牵头制定了《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而在10月中旬,山东济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济宁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方式,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
福建三明市邮政管理局也在近日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台《三明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保障邮件快件安全高效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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