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增列24项品种
发布时间:2024-04-30 74 次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公告》原文:http://file.mofcom.gov.cn/article/zcfb/zczxzc/202404/20240403505105.shtml
本文标题:提醒!《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增列24项品种
本文链接:https://www.gjkdwl.com/news/chukouyi-59074.html
相关信息推荐 Related Suggestion
- 韩新海运酝酿21亿美元大单!
- 宁波舟山港迎来史上最快中欧航线
- Kuehne+Nagel深化与ABB在智利的长期合作
- 前7个月长江干线港口货物吞吐量超23亿吨
- 山东港口首家虚拟电厂在日照投入运营
- 圆通新疆智慧科创园预计今年10月投入运营
- 韵达在上海举办成立26周年庆活动
- 外贸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双增—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运行月报(2025.6)
- 近5000公里、超137小时!粤港澳大湾区首开进藏集装箱班列
- 运输需求略显疲软 多数航线继续调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输市场周报(2025.7.26-8.1)
- 汉莎货运与CEVA物流签署SAF谅解备忘录
- 萨凡纳港:2025财年业绩表现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