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1000个
发布时间:2022-11-03 286 次浏览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本文标题: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1000个
本文链接:https://www.gjkdwl.com/news/haiguan-39593.html
相关信息推荐 Related Suggestion
-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与中国船级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长达9.8% —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运行月报(2025.8)
- “粤车南下”将激活大湾区融合发展新动能
- 中国邮政开通“石家庄—大阪”国际货邮航线
- 罢工暂停≠拥堵缓解!船舶积压严重!安特卫普港:仍需数日恢复!
- 顺丰集团与蔡司共同打造的“战略合作基地”开业投运
- CMA CGM将恢复俄罗斯航线
- 斯坦斯特德机场遭遇IT故障,安检排队时间变长
- 新疆南航分公司地保部加强逾重行李收费管理
- 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交流会在海口召开 推动海事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
- 长兴港务入选浙江首家零碳码头试点单位
- 国际民航早报|孟加拉国机场大火或致10多亿美元损失;男子威胁在机场“开枪扫射”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