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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报货物不符,漏税125.78万,被罚38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10    221 次浏览

 

一公司申报货物不符,漏税125.78万,被罚38万元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徐闻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徐关缉违字〔2025〕1号)。
2024年8月23日,厦门象屿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湛江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徐闻海关申报进口1票俄罗斯产散装煤炭,申报商品名称为褐煤。经徐闻海关查验、取制样送湛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结果为“干燥无灰基挥发物”,商品名称为其他烟煤,进口申报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经海关计核,该票货物货值为4444.4355万元,应纳税款为733.9367万元,漏缴税款125.7859万元。
厦门象屿资源有限公司进口其他烟煤品名、税则号列申报与实际货物不符的行为,构成了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及国家税款征收的申报不实违规行为。
决定对厦门象屿资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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