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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起草新的强制性措施以减少航运中的碳排放强度

发布时间:2020-10-29    321 次浏览

 

 国际海事组织(IMO)近日已拟定新的强制性措施草案,以减少现有船舶的碳排放强度,这标志着为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IMO的说法:
 
MARPOL公约的拟议修正案将要求船舶结合技术和操作方法以降低其碳排放强度。这与IMO初始温室气体战略的雄心相吻合,该战略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国际航运业的碳排放强度与2008年相比降低40%。
 
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举行的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第七届会议(ISWG-GHG 7)上制定了该修正案。
 
之后,修正草案将被提交给将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举行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75)上讨论。
 
如果最终获得批准,则可以将修正案草案提交给将于2021年举行的下一届MEPC76会议通过。
 
拟议的MARPOL修正案如下:
 
有两项新措施:基于新的营运船能效指数(EEXI)的降低碳排放强度的技术要求;以及基于新的营运碳排放强度指标(CII)的运营碳排放强度降低要求。
 
双重方法旨在解决技术(船舶的改装和装备方式)和操作措施(船舶的操作方式)。
 
实际上,每艘船都需要计算已达到和要求的营运船能效指数(EEXI)。这表明与基准线相比,船舶的能源效率。
 
要求船舶满足特定要求的营运船能效指数(EEXI),该指数基于所需的降低系数(表示为相对于EEDI基准的百分比)。
 
IMO表示
 
提议是针对总吨位在5000吨及以上的船舶确定其所需的年度运营碳排放强度指标(CII)。CII确定了确保在特定额定水平内持续提高船舶的运营碳排放强度所需的年度减排系数。
 
需要将已实现的实际年度业务CII(达到的年度业务CII)形成文件并根据所需的年度业务CII进行验证。
 
这将使确定营运碳排放强度等级成为可能。该等级将以等级表示-运营碳排放强度等级A,B,C,D或E-指代极优,次优,中,略次或次等性能水平。绩效水平将记录在船舶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中。连续三年被评为D级或E级的船舶必须提交纠正措施计划,以显示如何达到要求的指数(C或更高)。
 
此外,修订草案将要求IMO最迟在2026年之前审查CII和EEXI要求实施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制定并通过进一步的修订。
 
有鉴于此,BIMCO对国际海事组织制定新的短期措施表示关注,并评论说:
 
“虽然确定了EEXI降低率并将其列入将在下个月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会议上讨论的MARPOL修正案草案中,但CII评级机制仍然缺少重要的细节,例如:应如何测量碳排放效率,以及如何使用降低系数来计算每艘船的CII年度限制?”
 
BIMCO指出,在评估提议的法规对船队的影响之前,还需要商定几项相关指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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