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知识

国际海运中的提单电放(Telex release)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02-05    5382 次浏览

 



电报放货(telex release),简称电放,是指在装货港装船完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经签发了提单,并已经将提单交给了托运人或还没有交给托运人的时候,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回正本提单而以电报、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在不出示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给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这种操作方式被称为“电放”。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并不一定都要使用提单,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内涵与形式的不断变化,国际海上货物的承运人在技术和制度方面,其中也包括单证方面有了相应的变化。
一般来说,对于较为简单的贸易程序,在货主不需要转让运输途中货物的情况下,就不必一定要使用提单,而可选择更及时、更简单的海运单(Seaway Bill,SWB)。
20世纪70年代后期,使用海运单的国家就有很多。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无须出具海运単,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了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就被视为已经做到了谨慎处理,完成了交货任务。
而电放的方法则产生于二十多年前,当时很多国家的船公司普遍还没有自己的海运单,当完成一项简单的运输程序,不需要收货人在卸货港以提单换取提货单(D/O)的情况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回正本提单,采用电讯的方式授权其在目的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提单的情况下,放货给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由于当时常用的电讯方式局限于电报,所以这种放货的方式被称为“电报放货”,并一直沿用至今。现在早已不再用电报的方式了,都是采用更快、更便捷的电子邮件方式。
由于电放的方法与传统的做法不同,所以采用电放的形式,一般要由托运人提出申请,对于不记名提单或收货人名称地址不详细的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一般不接受电放。对于运费未结清的提単,承运人一般也不会接受电放。如果交还的提单份数不齐全,承运人同样不会接受电放。
托运人在申请电放时出具的“电放申请”通常包括以下的内容:
货物所装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集装箱号等,以及申请电放的简单理由,要求将货物电放给指定的收货人,并且详细地列明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还要表明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最后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在电放时,承运人应注意不能交错货,并以托运人应能收到货款、收货人应能提到货物为前提。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