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启用进口冷链食品市级集中监管仓
发布时间:2021-04-23 100 次浏览
记者从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淮南发由关于启用进口冷链食品淮南市市级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淮南市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疫防办〔2021〕80号)精神,经淮南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启用进口冷链食品淮南市市级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4月26日起,淮南市市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正式启用,所有进入我市并在我市贮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运抵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
二、为保障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货主应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联系电话:13966451068(微信同号)。入场登记时要如实提供“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及发票等追溯凭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货物流向等)。
三、进入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完成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后,通过“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生成并加贴“安徽冷链追溯码”,出具《淮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通知货主办理出仓手续,货主须“整存整取”,不得分拆多批次提货。
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追溯凭证等“四证”(以下简称四证”)齐全的,入仓进口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杀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四证”不齐的,上述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逾期提货、委托赋码等产生的费用由货主承担。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淮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电厂路24号。
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本文标题:淮南市启用进口冷链食品市级集中监管仓
本文链接:https://www.gjkdwl.com/news/huainanwuliu-2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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