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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首批内河甲醇燃料船舶在清远开工

发布时间:2025-09-10    40 次浏览

 

华南首批内河甲醇燃料船舶在清远开工

9月9日上午10时,广东省清远市石角乘龙造船厂内机械轰鸣,华南地区首批内河甲醇单一燃料动力集散两用船正式开工建造。该批船舶建成投用后,将主要服务于珠江水系运输,为区域内河航运绿色转型注入新动能。
此次开工建设的甲醇燃料动力船舶,不仅是华南地区内河航运领域绿色转型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内河第二批该类新能源船舶,标志着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应用正式由“试点探索”阶段迈入“批量推广”新阶段,对推动航运业落实“双碳”目标具有深远意义。
绿色甲醇已成为当前航运业能源转型的重要选择。因其具备技术成熟度高、基础设施改造成本低、安全性能良好、加注便捷等综合优势,被公认作为现阶段最具可行性的清洁燃料之一。
航运绿色转型,安全与监管必须先行。甲醇作为易燃易挥发燃料,其在船舶建造、运营过程中的储存、使用和管控,均需严格执行更高标准的安全规范。为此,清远海事部门提前介入、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
一方面,着力提升海事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开展甲醇燃料特性、国际国内安全标准及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全面增强现场监管水平;另一方面,系统健全新能源船舶监管机制,重点聚焦船舶建造检验及后期运营等环节,加强对甲醇燃料储存系统、输送管路、泄漏防护装置等关键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切实防范潜在风险。同时,成立甲醇船舶监管专题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企业座谈、专家咨询等方式,结合清远水域航道条件、港口布局等地域特点,深入摸清甲醇在船舶领域应用的实际需求与突出问题,为后续甲醇燃料动力船舶准入、运营及加注作业的全流程监管提供坚实的决策依据,更通过提前明确发展方向与标准要求,为航运企业布局甲醇船舶业务、规范运营管理提供了精准的行动指引。
目前,清远海事局已与该船舶建造企业、设计单位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从源头参与船舶合规性设计和建造流程监督,确保船舶自开工之日起即处于规范、可控、安全的监管环境之中,以实际行动为国家“双碳”战略在航运领域的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全媒记者 龙巍 通讯员 陈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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