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再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5-09-03 41 次浏览
中新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 王梦瑶)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下称“上合组织”)峰会8月31日至9月1日在天津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间能源合作再进一步。
峰会期间,中方提出,未来5年同上合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这些年,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与中国合作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正将一些上合组织国家的“风吹日晒”转换为可感可用的电力,输向千家万户。
例如,哈萨克斯坦扎比勒地区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在该国电力长期短缺的南部电网区域。提供光伏组件的中国企业晶科能源介绍,该光伏项目每年可供电约1.36亿度,能够满足11.3万人的全年用电需求,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12.5万吨。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可再生能源合作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底,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3.1亿千瓦,是成立之初的14.5倍,约占全球50%。
今年恰逢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孙壮志对中新社记者表示,进一步扩大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上合组织成员国一方面可发挥自身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条件,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可促进能源多元化、维护能源安全,在国际能源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提到,成员国支持扩大能源领域包容性互利合作,持续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非歧视性全球能源市场可持续、稳定、平衡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许勤华认为,上合国家同向而行,与其发展特征和能源禀赋密切相关。一方面,上合国家中,各国资源禀赋不同,不同国家的能源优势与技术优势可以互补。另一方面,上合国家同时涵盖能源生产、消费、过境大国,可以形成能源供给与需求的互补。
在能源供应链韧性方面,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陆如泉指出,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等跨境油气大通道将油气资源国与中国消费市场紧密相连,不仅保障了中国能源供应安全,也为油气出口国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带动了管道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
峰会刚刚闭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揭牌仪式就于2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表示,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是深化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能源合作的必然要求。平台成立后,将与现有多双边机制形成协同互动,为有效引领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发展方向提供支撑。中方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推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再上新台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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