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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

发布时间:2025-09-04    308 次浏览

 

更新: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9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2025/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veya suni devams?z liflerden dokunmu? mensucat)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马来西亚企业以到岸价(CIF)征收44%反倾销税,但马来西亚企业Penfabric Sdn. Berhad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13、55.14、55.15及55.16。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0年9月3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1年2月15日,土耳其对涉案产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1/2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7年6月19日、2013年5月5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23日(2025年日落复审终裁参见第2025/11号公告)四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反倾销案先后启动了五次反规避调查,均作出了肯定性终裁,于2015年8月22日,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扩大至保加利亚和波兰的涉案产品(参见第2015/14号公告);2019年5月7日,扩大至希腊(第2019/15号公告);2021年8月26日,扩大至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第2021/41号公告);2023年6月1日,扩大至北马其顿(第2023/20号公告);2024年2月20日,扩大至欧盟23个国家,包括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瑞典、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第2024/8号公告)。
2024年9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反倾销案自主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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