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的港弃货为由被海关强制拍卖?拉美国家海关有哪些特殊规定?
发布时间:2019-06-25 705 次浏览
拉丁美洲有哪些国家弃货(无人认领的货物)会被海关强制拍卖以及当地海关有哪些规定?
1.CostaRica(哥斯达尼加)
货物抵达之日起,客户有15天时间向海关提出清关,若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海关将会对其加以每天100卢比的罚款。
2.Dominican Republic(多米尼加)
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充公,以抵扣部分关税及仓储费用。
3.Trinidadand Tobago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4.Chile(智利)
货物抵达之日起,收货人有90天的时间安排清关提柜。超过期限后,船公司有权提请海关拍卖以抵扣成本。
5.Guatemala(危地马拉)
货物抵达之日起,收货人有20个工作日时间安排清关提货,若超过此期限,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且海关有权将其拍卖。
6.Honduras(洪都拉斯)
,在此之后,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按照当地法律公开出售。
7.ElSalvador(萨尔瓦多)
货物抵达之日起,,若超过此期限,货物将被宣布弃货并海关有权将其拍卖。
8.Belize(伯利兹)
货物抵达超过3个月后将被视为弃货,收货人仍有7天时间确认是否对货物有意,超过之后目的港代理有权要求海关批准拍卖以抵扣部分船东及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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