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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77 次浏览

 

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传真:010-6529264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际航运管理处,邮编: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_罗戈网_0uTHQ95PKiBi.wps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_罗戈网_bof36GECU8GV.wps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3年7月19日官方网址:https://www.mot.gov.cn/yijianzhengji/dangqianzhengji/202307/t20230720_3869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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