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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香港与东盟部分国家投资、自贸协定将生效

发布时间:2019-06-28    624 次浏览

 


6月11日,香港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自由贸易协定生效;6月17日,香港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5个东盟成员国投资协定生效。香港同其余5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生效日期将陆续确定。
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东盟成员国同意逐步对香港原产货物减免关税,香港则对东盟成员国的所有原产货物给予免关税的承诺:
新加坡承诺对所有货物征收零关税;
泰国将于10年内撤销其约85%关税税目的关税,并于14年内削减额外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
越南将于10年内撤销其约75%关税税目的关税,而另外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将于14年内削减;
老挝和缅甸将于15年内撤销其约65%关税税目的关税,另外约20%关税税目的关税将于20年内削减。
关税削减承诺涵盖香港不同类型货品,包括珠宝、服装及衣服配件、钟表和玩具等。举例而言,泰国、越南和缅甸将分别于3年、10年及15年内撤销香港原产钟表及其配件的关税,而老挝则将于8年内撤销香港原产贵重金属及首饰的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香港服务提供者将在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获得具有法律保障的市场准入条件,享有更广泛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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